石首买摩托车的地方(湖北石首一男子用弹弓猎杀四只鸟被判刑)

2023-04-04T12:41:44

1月25日,经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10月,刘某在网上看到用弹弓打鸟的短视频,觉得十分好玩,于是从网上购买了弹弓和钢珠,开始苦练弹弓射击技术。十日后,刘某于深夜骑摩托车前往石首市某镇江滩树林,用弹弓猎杀了四只鸟,在他用强光灯再次寻找射击目标时,被巡逻民警现场抓获,其弹弓、钢珠和猎杀的四只鸟被扣押。

经司法鉴定,刘某猎杀的四只鸟分别为一只红角鸮(俗称“猫头鹰”)、一只池鹭、两只山斑鸠,其中,红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池鹭和山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该案移送石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刘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感到非常后悔,自愿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向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资金专户缴入1.59万元。

石首市检察院根据刘某认罪认罚、主动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等量刑情节,向法院提出对刘某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上述判决。

(蒋长顺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