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情的意思(中日交往几千年,你何曾看见过中国欺负侵略日本?)

2023-03-24T11:57:54

为安倍之死失声痛哭的记者道歉了,不要骂她,无知加上滥情让她失去了基本的价值判断。

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被一个叫做山上彻也的前海上自卫队成员刺杀身亡。这是日本自家的事,本来与我们没有多大关系。但由于中日之间特殊的历史关系,加之安倍晋三在担任首相前后,都对日本政坛有重大影响,对中日关系有相当的决定权,所以,说没有关系,纯乎就是自欺欺人。

结果,一名中国驻日记者,在播报新闻的时候,突然哽咽甚至失声痛哭,引发大量的批评——有人称是“网暴”,这是不科学的。网暴是一种毫无根据的人身攻击行为,而这种批评,大多数都是平和的,否则,指出问题就是网暴,那还有谁敢发表不同意见呢?

随后,该记者在微博发文(如下图)。我详细查看了该记者哽咽着的报道和这篇所谓“道歉”的文字,最终得出结论:并不是她的立场有问题,而是无知和滥情让她失去了基本的价值判断。

为什么这样说呢?

先说无知。

1.该记者开篇就说“日本前总统安倍晋三”,殊不知,日本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根本就没有总统,国家元首是所谓的天皇,掌握实权的是政府首脑首相——在日本10多年,连这一点没有搞清楚,不是无知又是什么?

2.随后,该记者声称“安倍晋三为中日关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事实上,安倍晋三确实为钓鱼岛国有化之后的中日关系改善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其外交基本政策,是亲美反中,以台制华,卸任之后,更是无所顾忌,频繁挑战中国核心利益(大家自己上网查询)。所以,我外交法人说的是“对改善中日关系有贡献”——外交辞令,非常精准,需要好好体会:“有贡献”和“巨大的贡献”可是天渊之别!

3.该记者在微博中声称“ 任何恐怖主义行为都不应该被狂欢 ”,更是无知到了极点。“恐怖主义”当然应该被扫进历史的耻辱堆,但她首先将这次刺杀归结为恐怖主义,却犯了先入为主的逻辑错误。

暴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恐怖主义行为的表征之一,但绝不意味着所有的暴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是恐怖主义。说白了,恐怖主义会采用暗杀手段,但不是所有的暗杀都是恐怖主义。

假设(仅仅是假设)山上彻也是因为安倍晋三推行的政策将日本陷入绝路,而依然以身犯险,舍身取义呢?这种行为,恐怕会被将来的历史当多英雄来对待吧!

再说了,历史上有多少的暗杀,永载史册,世代传颂啊!就以日本为例,韩国人 安重根义士刺杀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至今被称为韩国的民族英雄——你能说安重根是恐怖主义行为吗!

再比如,1940年5月17日,国共两党联合刺杀日本昭和天皇的亲外甥、侵华日军的“华北五省特务机关长”吉川贞佐少将,你能说这是恐怖主义吗?

所以,这个记者,为安倍失声痛哭,首先就是因为太无知!

再说滥情。

千万不要以为“滥情”就是感情混乱,其真实的意思是“ 未经选择和考虑,轻易地付出关怀或情感 ”。这名记者,就是典型的“ 轻易地付出关怀或情感 ”。为什么这样说呢?

1.每个人都有血有肉,但感情绝不能“所托非人”。也就是说,你有血有肉有感情,那要对方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否则,你对一个蛇蝎心肠的人付出感情,必然是只能苦苦追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否则,你以一个血肉之躯爱所有的人,殊不知,你的血肉之躯却是别人砧板上的羔羊,你的感情,又成了别人玩弄的对象!

历史上,我们这样的教训还少吗?

2.该记者说“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因为‘中国人’‘日本人’的差异,便滋生恶意”,事实上,我们绝不是因为国籍而产生善意或者恶意,而是“听其言,观其行”。否则,当年田中角荣首先去世的时候,我们是如何吊唁的?

当年日本遭受海啸地震,大量平民受灾,我们不还是会伸出援手吗?

中国人历来讲究的是“朋友来了有好酒”,但前提是你得是朋友,而不是披着人皮的狼!

3.该记者说“中日之间永远不要再有战争了”,中日交往几千年,你何曾看见过中国欺负侵略日本?不但没有侵略,还送技术、送文化、送人才。反而是日本,学会了之后打师傅,从当年侵扰中国沿海的倭寇到近现代多次侵华战争,死在日本屠刀下的中国人,少说千万计!

没想到,滥情的受害者,竟说“不要再有战争”!

可笑、可悲、可叹!

这些年来,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在国外呆的时间长了,受外国文化影响得多了,动不动就是人类情感,普世情怀,殊不知,很多时候,别人从来没把你当做他们的一份子。所以, 我们当然要大爱无疆,当然应该有更大的格局,但绝不能“以身饲鹰”,更不能舍身喂狼。苏霍姆林斯基在教育学生爱国的时候,就曾经说,要爱国,首先要爱自己的母亲。同样的道理,要爱世界人民,首先要爱自己国家的人民,否则,你的爱,注定会被现实打得千疮百孔,最终你注定会痛不欲生!

总之,看了这个记者的视频和文字,我以为她并不是真正的不爱国,而是因为无知和滥情而失态。这种矛盾,事实上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没必要上纲上线:无知,就要好好学习;滥情,就要有理智的选择!

关于此事,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